20/0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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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改变产品标签

价格应以粗体和大字体显示,以及为方便消费者而需要的所有信息。 该法规要求超市更改之前贴在其产品上的标签。

产品标签的变化发展部相关法令规定, 从今天开始生效,5 月 15 日星期一, 目的是立即方便地告知消费者并防止他们在所购买产品的价格或数量方面被误导。 该部在前几个月宣布了相关规定,以便给企业足够的时间来适应。 包装好的产品必须显示:

  • 每个产品包装的销售价格。
  • 商品数量的每单位计量价格。
  • 产品名称。

价格以欧元显示,为带两位小数的数字,后跟符号“€”,并根据税法包含与产品对应的增值税 (VAT)。 价格以粗体和大字体书写。 字体必须清晰可见且清晰易读。 在这种情况下,每单位销售价格标志的尺寸必须至少为每包销售价格标志尺寸的 70%。 也就是说,例如,每公斤的价格不应该用小写字母写,消费者应该在最终发票中找出他购买的产品(产品包装)的成本是多少。

符号尺寸应足够大,以便向消费者提供清晰易懂的信息。 对于未包装的产品(按重量计,装瓶),价格也以清晰可见的字母书写。 违反者将被处以每个产品代码单元 1,000 欧元的罚款。 第一次控制检查期间的罚款总额不超过:

a) 总营业额不超过 1,000,000 欧元的企业的实体店或网上商店为 3,000 欧元。

b) 总营业额在 1,000,000 欧元至 10,000,000 欧元之间的企业的实体店或在线商店为 10,000 欧元。

c) 总营业额在 10,000,000 欧元至 50,000,000 欧元之间的企业的实体店或网上商店 20,000 欧元。

d) 总营业额超过 50,000,000 欧元的公司的实体店或网上商店 30,000 欧元。

上述义务不包括:面积小于 50 平方米的零售店,如果它们不销售烘焙产品,售货亭,自动售货机,如果它们不是销售类似产品的商店的一部分,熟食或餐饮场所提供的生食(部分食物或半成品),净重不超过 200 克的冰淇淋,净重不超过 100 克的巧克力,净重不超过 50 克的产品克,前提是它们是按照正常商业惯例按件出售的,以及体积不超过 50 毫升的产品,前提是它们是按照正常商业惯例按件出售的,化妆品和香水以及化妆品和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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